发布时间:2022-11-04 08:15: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古雷企业补贴措施,古雷企业补贴通知,春节古雷稳定就业企业补贴通告
内容简介
根据《关于保障“两节”期间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运行〔〕4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障“两节”期间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漳政办〔〕3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障春节当月全市生产稳定
根据《关于保障“两节”期间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运行〔〕4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障“两节”期间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漳政办〔〕3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障春节当月全市生产稳定运行,现就做好企业春节当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一)春节当月连续生产建设的规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工业企业”);
(二)春节当月连续生产建设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二、奖补条件
(一)规上工业企业春节当月(2月)用电量不低于1月用电量的80%且2月净裁员率不低于我市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59%)。2月净裁员率=(1月用工人数-2月用工人数)/(1月用工人数)×100%,用工人数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
(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仅限于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2月工资发放表应当与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考勤情况相符。
三、奖补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用工人数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规上工业企业用工人数以企业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的用工人数以企业2月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人数为准。
四、申请审核流程
(一)规上工业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向区社发局劳动就业科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春节当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报审核表》(附件1)。
(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向区社发局劳动就业科提出申请(申报人员不能重复),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春节当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报审核表》;3.《春节当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花名册》;4.申请企业的2月工资发放情况和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考勤情况(加盖公章)。
五、资金渠道
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六、其他事项
受理时间:截止6月30日
受理机构:区社会发展局劳动就业科
电 话:0596-3800919
办公地址:古雷新港城油杏街2号社发局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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