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9 12: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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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汇:漳州平和公租房申请,漳州平和公租房,漳州平和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面积+流程)
内容简介
一、申请条件➤以家庭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指定一名主申请人,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主申请人具有县城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二)属于中等偏下收入(财产)以下家庭;(三)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以个人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
一、申请条件
➤以家庭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指定一名主申请人,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主申请人具有县城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二)属于中等偏下收入(财产)以下家庭;
(三)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以个人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县城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二)年满30周岁以上(在县城区新就业的中专以上毕业生不受此年龄限制);
(三)属于中等偏下收入(财产)以下个人;
(四)无房户或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县政府、小溪镇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县城区工作的省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获二等功以上复转等住房困难的个人或家庭,不受中等偏下收入(财产)标准限制。
➤新调入或招录在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个人或家庭无房、无车,不受个人或家庭收入标准限制,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非县城区户籍的个人或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主申请人在县城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交社会保险5年以上;
(二)在县城区无房(含住宅和非住宅);
(三)属于中等偏下收入(财产)以下个人或家庭。
➤家庭成员无机动车或只拥有一辆十万元以下的轻、微型客货机动车(不含摩托车、电动车)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纳入财产计算。
➤家庭成员名下有非住宅房屋(含店面、写字楼、车位、车库、仓库等)或在申请之前5年内已转让非住宅房屋的,不得申请。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的身份、财产、年收入等资料;
(三)房改部门出具的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证明。
三、优先配租条件
下列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按顺序优先配租:
(一)城镇特困人员或低保残疾家庭;
(二)低保家庭;
(三)残疾、优抚对象、计生特殊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县(镇)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及在县城区工作的全国(省)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家庭;
(四)法律法规或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对象。
申请人困难程度相同的,按申请批次先后确定摇号轮候顺序;困难程度和申请批次均相同的,通过抽签排序。
四、公租房控制面积:
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以40~50平方米为主,多层建筑单套不得超过60平方米,高层建筑单套不得超过66平方米。
五、公租房申请流程图:
六、租金减免条件:
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为唯一住房,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申请减免租金:
(一)租金全免类。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社会孤儿;年满6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家庭;二级及以上等级残疾家庭;残疾、烈属家庭;身患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含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人员家庭;原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已过世,未缴齐租金又确实无法追缴家庭。
(二)租金减半类。三级及以下等级残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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