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4 17:0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漳州龙海公租房资格复核,漳州龙海公租房租金减免,漳州龙海公租房家庭资格复核及租金减免申请指南
内容简介
根据《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龙海市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规发〔〕2号)的规定,为做好龙海区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资格复核及租金减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复
根据《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龙海市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规发〔〕2号)的规定,为做好龙海区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资格复核及租金减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
(一)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资格复核对象
本次资格复核对象为已配租在龙海区民生小区、东市场、锦龙小区、大六间1、2号、新华路57、59号、石埔头等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
(二)资格复核工作有关事项
1、申请人应据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和成员变化情况,按申请表填报说明规范填写并备齐相关申请材料后,按时间、地点安排办理交件手续。
2、收到复核申请材料后,龙海区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多部门开展资格核查工作,并及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告。经审核,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按廉租房租金标准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但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签订租赁合同;均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租手续。
请上述复核对象抓紧办理资格复核申请手续,逾期未申请资格复核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续租保障房资格,原租赁合同期满后,将依法收回其所承租保障房。
二、租金减免申请
(一)租金减免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次租金减免申请对象为已配租在龙海区民生小区、东市场、锦龙小区、大六间1、2号、新华路57、59号、石埔头等公共租赁住房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租户:
1、租金全免类。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社会孤儿;年满6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家庭;二级及以上等级残疾家庭;残疾、烈属家庭;身患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含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人员家庭。
2、租金减半类。三级及以下等级残疾家庭。
(二)租金减免工作有关事项
1、申请人应据实填写申请表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2、收到申请材料后,龙海区将开展核查工作,并及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告。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抓紧办理租金减免申请手续,逾期未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表格领取、受理时间、地点
1、表格领取:在规定期限内到民生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或龙海区住建局二楼保障组领取或在龙海区政府网站下载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提交材料:《漳州市龙海区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保障资格复核申请表》及表格说明中注明需提供的材料。
《漳州市龙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及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3、受理时间:5月21日至6月18日。以上收件时间均指定法定工作日,节假日期间不安排收件,收件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4、提交时间:
序号 | 租赁地址 | 提交时间 |
1 | 民生小区1—9幢 | 6月1日-6月4日 |
2 | 民生小区10、15、16、17幢 | 6月7日-6月11日 |
3 | 锦龙小区、东市场等 | 6月14日-6月18日 |
5、提交地点: 漳州市龙海区住建局二楼保障组
请见此公告者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6-6483965、0596-652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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