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0 17:1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漳州芗城租赁补贴,漳州芗城租赁补贴申请,漳州芗城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对象
内容简介
根据《漳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漳政综〔〕42号)规定,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但未获实物配租,并已在市区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可以持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申领租金补贴。一、申请时间:9月16日至9月30日二、申请对象: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
根据《漳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漳政综〔〕42号)规定,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但未获实物配租,并已在市区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可以持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申领租金补贴。
一、申请时间:
9月16日至9月30日
二、申请对象:
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但未获实物配租,并已在市区租赁住房的申请人
三、申请地点:
芗城区住建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48号)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二)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三)申请人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受理申请全过程,如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或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取消其申领资格。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