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4 04:30: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漳州诏安就业困难补助,漳州诏安毕业生意外保险补助,漳州诏安就业困难及毕业生意外保险补助申请指南
内容简介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可以申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有关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可以申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有关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正在享受社保补贴等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的人员可同时申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书上记载的毕业时间为准,首次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在规定年限内的,第二年、第三年可按规定继续申领补助(不超过3年) 。
二、补助条件及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不超过三年的补助,其中:年缴保费高于100元的,按100元予以补助;年缴保费等于或低于100元的,按实际年缴保费予以补贴。
三、申请审核流程及资金渠道
(一)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向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内部系统核实;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地毕业生工作机构提交申请。
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1)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个人申报审核表》(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卡复印件;(4)被保险人为本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及缴交凭证; (5)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审核流程及责金渠道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工作机构自受理业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于次月向申领人发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和更正的材料或不子受理的理由。所需资金从各地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四、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内只能申领一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工作机构应建立工作台账,记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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