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4 06:4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漳州开发区新冠疫苗接种,漳州开发区新冠疫苗,漳州开发区新冠疫苗接种通告
内容简介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要求及实际的工作安排,开发区第一医院自9月6日起将新冠疫苗接种时间调整为:每天下午14:30-17:00(注:根据疫苗供应情况适时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符合条件还未接种疫苗的居民,尽快到开发区第一医院接种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要求及实际的工作安排,开发区第一医院自9月6日起将新冠疫苗接种时间调整为:每天下午14:30-17:00(注:根据疫苗供应情况适时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请符合条件还未接种疫苗的居民,尽快到开发区第一医院接种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弹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区工作生活、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31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开发区第一医院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22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需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二、8月1日起,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车站、码头、景区景点、养老院、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八闽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以上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要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三、7月26日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必须完成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经营管理者)须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应接未接”人员不允许上岗。假期返区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要尽快到开发区第一医院进行接种。
四、8月1日起,“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全区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车站、码头、景区景点、养老院、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
五、各重点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须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查验八闽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所管辖的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和疫苗接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严肃追责。
漳州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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