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号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现就调整湖北入区人员健康管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持有当地乡镇街道开具的健康证明以及本人健康码呈现绿色的湖北低风险地区来区人员,在持有我区企业(单位)接收证明(函)或在区有固定居住场所的,实施14天监督性医学观察;拟入区人员应提前3天向居住地或目的地所在社区(村)以及单位报告,各责任单位应做好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对口衔接,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指挥部报备并接受统筹安排。
二、监督性医学观察对象有具体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实施监督性医学观察,无具体工作单位的,由所在社区(村居)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
三、各单位、社区(村居)要积极做好湖北入区人员的信息登记、政策咨询和管理服务工作。
四、本公告自3月23日零时起实施。此前已入区尚未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持有当地乡镇街道开具的健康证明和健康绿码的湖北低风险地区人员,经核酸检测合格后,可转为监督性医学观察。
漳州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