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8月21日(含)以来有请8月31日(含)以来有福州马尾旅居史的入(返)漳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酒店报备,及时就近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配合做好相关防疫措施。
2.近7天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入(返)漳人员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近7天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入(返)漳人员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医学观察条件的,应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近7天有国内低风险地区及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入(返)漳人员落实三天两检。
3.广大渔民朋友要自觉配合各级政府和疫情防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出海报告,回港检测;有境外省外渔船、渔货接触史的要主动报备并配合相应的健康监测管理措施;涉风险港区和渔村的渔船、渔民、渔港、渔市、渔货等从业人员要按要求主动做好核酸检测,做好个人健康卫生防护。
4.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如与官方公布的病例有活动轨迹重合,请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社区(村居)等疫情防控部门报备,配合当地指挥部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5.近期无特殊情况,请不要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涉疫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个人行程轨迹;入(返)漳后需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6.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7.以上疫情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动态信息更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