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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东山人行道停车秩序整治要求

发布时间:2022-11-12 22:0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漳州东山人行道停车整治,漳州东山停车整治,漳州东山人行道停车秩序整治要求

内容简介

关于开展城区人行道停车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广大市民: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停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法

关于开展城区人行道停车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广大市民: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停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县决定于9月8日起对城区人行道停车秩序开展专项整治:

一、人行道上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停车泊位或指定区域内停放,并保持车头方向一致;严禁占用盲道、绿化带、无障碍通道、消防车通道停车。

二、各类临街单位、商铺要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制度,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确保责任区内的车辆停放有序。

三、人行道上的停车泊位统一按规划勘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占用、撤除,不得在停车泊位内设置影响车辆停放的障碍。因道路原因,暂无停车泊位的,车辆应有序停放。

四、凡在城区人行道上未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辆,我们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有妨碍通行的机动车将强制拖离。

五、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创造有序、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东山县委文明办

东山县城管局

东山县局大队

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