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
户籍在开发区辖区内的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参加开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参保方式
1. 携身份证、户口本、建设银行卡(非必要)到所属社区申请参保登记;
2. 通过关注“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自行申请参保登记。
三、缴费和补贴
1.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200元-4000元共14个档次,政府补贴标准为40元-240元,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2. 多缴多得和待遇倾斜
1. 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每增加一个缴费年限加发基础养老金5元;
2. 对65岁及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高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
3. 代缴群体及标准
开发区对国定、省定标准的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标准2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对城乡非重度残疾人,开发区为其代缴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四、丧葬补助
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按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金随基础养老金调整提高)。
五、缴费方式
1. 参保人员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缴;
2. 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原件至税务窗口申报缴费或大厅税务自助机自助缴费;
3. 下载闽政通、闽税通APP在线缴费。
漳州开发区劳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6-6852231